为图方便 两男子将过期果冻制品倒入河道被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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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7日,晋江市环保局将案件移交罗山派出所办理。当天,民警口头传唤该公司法人郭某(男,32岁,晋江人)及员工蔡某汉、洪某育。经审查,蔡某汉、洪某育2人对把过期果冻制品倾倒在梧垵溪河道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  5月28日,最新烈焰私服,晋江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罗山街道梧垵溪侨晖路公路桥下河道巡查时,发现河道堆积了过期的果冻制品。

    ­  警方提醒,对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公安、环保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希望广大企业法人和员工自觉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共同保护优良环境。

    ­  为贪图方便,将过期的果冻制品直接倒入河道,只因这行为,不仅蔡某汉、洪某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企业老板郭某也受到罚款处理。

    ­  目前,蔡某汉、洪某育2人因涉嫌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分别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该公司法人郭某被依法罚款5万元。

    原标题:将过期果冻制品倒入河道两男子被拘留10日 老板被罚5万元

    ­  蔡某汉交代,5月20日20时左右,他接到老板郭某的电话,要求他将过期的100多斤果冻制品扔到垃圾桶。蔡某汉来到车间后,看到过期的果冻制品有10框,而公司里的垃圾桶没法装下。为贪图方便,蔡某汉叫来车间工人洪某育,让其将过期的果冻制品搬到货车上。随后,2人驾乘货车到梧垵溪侨晖公路桥下河道边,趁着夜色、周围没人直接将果冻制品倒到河道上。

    ­  为尽快抓获嫌疑人,当天19时左右,环保局向晋江公安请求协助。晋江公安立即启动“三即十快”警务新机制,便衣行动队通过视频监控延伸、研判,锁定嫌疑人落脚在罗山街道某社区。29日凌晨5时许,民警分别抓获违法嫌疑人蔡某汉(男,32岁,晋江人)、洪某育(男,43岁,晋江人),并移交晋江市环保局。

    为图方便 两男子将过期果冻制品倒入河道被拘留10日